必看|厦门地区10月可申报项目汇总

2021年转眼还剩最后一个季度,小编为企业整理汇总了厦门地区10月可申报的项目及相关申报条件,按照申报截止日期进行排序,符合条件的企业请抓紧进行申报或联系创业树企业服务平台免费咨询政策详情:400-6316-883。


一、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


优惠奖励:
资格年度之前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申报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2021年厦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


优惠奖励:
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奖励

申报条件:
1.厦门市登记注册,连续经营2年以上,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小企业。
2.2020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55%或2019、2020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2%。
3.至少获得与主要产品相关的一项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二类的知识产权。
4.企业应至少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四项特点之一。

三、2021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


优惠奖励:

给予企业一次性研发经费资助100万元


申报条件:

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

2.企业处于盈利状态,年度纳税额在200万以上

3.企业已设立技术中心,时长2年以上

4.研发经费不低于500万

5.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6.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600万,设备原值60%以上集中在技术中心的专属场地

7.研发面积在200平以上


四、2021年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4日☆


①工业软件产品奖励:
优惠奖励:
上一年软件收入的5% 最高200万


申报条件:

1.软件产品已通过工业软件产品备案 。
2.拥有软件著作权证书 。
3.已经享受过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 。
4.属于关联企业之间,不能真实反映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的业务收入,不纳入奖励范围。

②平台补贴 :

优惠奖励:

按其软硬件设备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每个平台每年最高300万元,每年最多10个。


申报条件:

经市软件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2018-2020年度软硬件技术设备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服务用户数不低于100家的平台。


五、厦门市质量奖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


优惠奖励:

一等奖25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


申报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能够提供近3年稳定生产经营的相关数据。
2.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证照。
3.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TS16949、ISO13485、TL9000、AS9000、GJB9001等其他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注重自主创新,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行业特色、组织特点,具有标杆示范意义。
4.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在上年度位于行业领先地位,近3年未发生亏损(政策性亏损除外);非盈利性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 近1年无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近3年无因严重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

六、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备案 

☆截止时间:长期受理☆


优惠奖励:

优先享受相关产业政策(如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人才落户政策等。


申报条件:

①一类企业:

1.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40%,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2.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占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3. 上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 
4. 具有属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 
5. 要有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

②不符合一类企业备案条件的,符合下列条件可备案为二类企业:
1. 高新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营收占企业总营收30%以上的企业; 
2. 规模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1500万以上,且相关营收占企业总营收30%以上的企业; 
3. 创新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产品(技术)获得省级以上创新荣誉证书的,或产品(技术)入选市级专精特新名单的,且相关营收占企业总营收30%以上的企业。 
4. 动漫企业:数字内容和衍生品收入占企业总营收50%以上的企业。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


优惠奖励:
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奖励

申报条件:
1.厦门市登记注册,连续经营2年以上,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小企业。
2.2020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55%或2019、2020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2%。
3.至少获得与主要产品相关的一项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二类的知识产权。
4.企业应至少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四项特点之一。

三、2021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


优惠奖励:

给予企业一次性研发经费资助100万元


申报条件:

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

2.企业处于盈利状态,年度纳税额在200万以上

3.企业已设立技术中心,时长2年以上

4.研发经费不低于500万

5.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6.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600万,设备原值60%以上集中在技术中心的专属场地

7.研发面积在200平以上


四、2021年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4日☆


①工业软件产品奖励:
优惠奖励:
上一年软件收入的5% 最高200万


申报条件:

1.软件产品已通过工业软件产品备案 。
2.拥有软件著作权证书 。
3.已经享受过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 。
4.属于关联企业之间,不能真实反映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的业务收入,不纳入奖励范围。

②平台补贴 :

优惠奖励:

按其软硬件设备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每个平台每年最高300万元,每年最多10个。


申报条件:

经市软件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2018-2020年度软硬件技术设备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服务用户数不低于100家的平台。


五、厦门市质量奖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


优惠奖励:

一等奖25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


申报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能够提供近3年稳定生产经营的相关数据。
2.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证照。
3.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TS16949、ISO13485、TL9000、AS9000、GJB9001等其他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注重自主创新,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行业特色、组织特点,具有标杆示范意义。
4.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在上年度位于行业领先地位,近3年未发生亏损(政策性亏损除外);非盈利性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 近1年无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近3年无因严重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

六、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备案 

☆截止时间:长期受理☆


优惠奖励:

优先享受相关产业政策(如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人才落户政策等。


申报条件:

①一类企业:

1.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40%,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2.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占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3. 上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 
4. 具有属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 
5. 要有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

②不符合一类企业备案条件的,符合下列条件可备案为二类企业:
1. 高新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营收占企业总营收30%以上的企业; 
2. 规模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1500万以上,且相关营收占企业总营收30%以上的企业; 
3. 创新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产品(技术)获得省级以上创新荣誉证书的,或产品(技术)入选市级专精特新名单的,且相关营收占企业总营收30%以上的企业。 
4. 动漫企业:数字内容和衍生品收入占企业总营收50%以上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