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厦门市质量奖

主要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能够提供近3年稳定生产经营的相关数据;
  二、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证照;
  三、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TS16949、ISO13485、TL9000、AS9000、GJB9001等其他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注重自主创新,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行业特色、组织特点,具有标杆示范意义;
  四、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在上年度位于行业领先地位,近3年未发生亏损(政策性亏损除外);非盈利性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 近1年无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近3年无因严重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
  符合上述条件的制造业和服务业领域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均可申报(农、林、牧、渔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门类A的01-04大类)和建筑业(门类E)暂不纳入申报范围)。
  已获得厦门市质量奖的组织及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的申报不再受理。
支持方式
  对经市政府批准、颁发厦门市质量奖的组织,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在此基础上再给予质量宣传专项经费20万元的支持。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总体说明
  1.厦门市质量奖由组织自愿申请,参评免费。评定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和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程序。
  2.申报组织应签署《组织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获得厦门市质量奖荣誉后履行责任。
  3.厦门市质量奖评定工作依据《厦门市质量奖管理办法》和《厦门市质量奖评审管理规范(2021版)》实施,凡不属于办法和规范规定的任何活动,均与评定过程无关,对评定结果不产生影响。
  二、申报材料
  厦门市质量奖申报材料由《第六届厦门市质量奖申报表》(可从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s://scjg.xm.gov.cn/)、证实性材料和组织概述、自我评价报告组成,要求如下:
  1.申报表内容按表格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各表具体要求见表后“注”,资格审查期从质量奖申报受理截止日起算,需按年度填写的指标系指申报当年前连续三年的指标。如表内填不下可另加附页或自行复印表格,不填之项要说明原因。
  2.证实性材料不做硬性要求,指申报组织自认为应提供的佐证材料。
  3.组织概述限在3000字以内,按《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T19579-2012)相关要素顺序提供。
  4.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应对照评定标准及实施指南的具体要求,对组织的评价分过程(第4.1-4.6类目)、结果(第4.7类目)两大方面,并用方法、展开、学习、整合四个要素逐条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各条中有关说明的内容也可互相引用,但应说明。需要追溯性说明的活动和数据限申报当年前三年内;无追溯性说明的活动和数据只说明近年情况。报告文字力求简要,含图表不得超过8万字数。
  5.申报表中,表7《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未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可自行增加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