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促进龙头骨干批发零售企业稳增长资金申报情况公示

同安区促进龙头骨干批发零售企业稳增长资金申报情况公示

 

  为鼓励同安区龙头骨干批发零售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推动批发零售业创新和发展,根据《同安区促进龙头骨干批发零售企业稳增长措施》(同工信〔2021〕14号)政策规定,经审核,现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7天(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4日)。

 

  公示时间如有异议,请向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工信局联系方式:7558968

 

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8日

 

  附件:

 

同安区促进龙头骨干批发零售企业稳增长资金申报情况表

 

信息来源:慧企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