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综合性商贸活动补助

摘要
鼓励社会机构(协会)或商贸企业等社会力量,在我区组织由商超、汽车销售等多家商贸企业参加的商贸活动,活动前15天,由主办单位向区工信局报备的,可给予活动主办方实际活动费用的80%补助,单次补助不超过80万元。
主要申报条件

  注册地、税务归属地均在海沧区的社会机构(协会)或商贸企业。

支持方式

  鼓励社会机构(协会)或商贸企业等社会力量,在我区组织由商超、汽车销售等多家商贸企业参加的商贸活动,活动前15天,由主办单位向区工信局报备的,可给予活动主办方实际活动费用的80%补助,单次补助不超过80万元。 

  同一主办方每年举办同类活动的补助不超过2次;同一活动如有多个主办方,由一个主办方提出补助申请。

申报材料及方式

  1.《综合性商贸活动补助报备表》(原件1份,盖公章,点击下载); 

  2.《综合性商贸活动补助申报表》(原件1份,盖公章;点击下载);

  3.活动情况总结(含体现活动主题的现场图片,原件1份,盖公章);

  4.活动方案(原件1份,盖公章); 

  5.专项审计报告(含活动费用支出情况及成效评估等;原件1份,盖公章) 

  6.活动费用清单(原件1份,盖公章); 

  7.活动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各1份,盖公章,原件备查,按费用清单顺序提供); 

  8.收据(原件1份,盖公章;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提交)。 

  申报材料须按上述顺序提供,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1、活动开始前15天向区工信局提交《综合性商贸活动补助报备表》。 

  2、活动结束后3个月内申报综合性商贸活动补助,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3.本扶持措施自2020年10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参照执行。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区工信局 小曹0592-6896917   

  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中心主楼三楼1357办公室


信息来源:慧企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