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认可就是人才!淮安市第一批产业人才举荐企业名单公布

   为贯彻落实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发〔2022〕8号)精神,助力全市重特大项目攻坚和营商环境优化,破除人才评价“四唯”现象,树立“企业认可就是人才”理念,加快打造人才发展福地、产才融合高地,根据中共淮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产业人才举荐制度的通知》(淮人才办〔2022〕9号),经研究,确定30家企业为淮安市第一批产业人才举荐企业

淮安市产业人才举荐制度

一、举荐条件

(一)企业基本条件

   在我市主导产业及县区特色产业范围内,发展态势良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1.近3年认定投资额较大的市重特大产业项目;2.近5年有人才入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项目;3.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者“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4.在行业领域内具有引领作用、先进研发水平或作出突出贡献。

(二)人才基本条件

   企业举荐的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符合“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具备“爱国、奋斗、奉献”精神;2.全职在企业工作,企业认可,具有较高的薪酬水平,所从事工作在本企业发挥重要作用;3.确定为举荐人才后需在本企业继续工作3年以上。

二、享受人才政策

   对举荐人才,经认定后参照我市“333”产业企业全职博士,享受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医疗体检、“淮上英才卡”等各项服务保障待遇。

三、其他事项

1.每年每家企业举荐人才数不超过企业职工(缴纳社保)总数的1%,最多5人;企业职工总数不到100人的,可举荐1人。

2.企业的人才举荐资格一般为3年,同时建立动态研判机制,根据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对不宜作为人才举荐企业的,取消举荐资格,对不再符合条件的人才,停止享受人才政策。

3.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洪泽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