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区管国有、集体企业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
2022-04-29 14:00:42
47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国有企业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规划〔2022〕86号)文件精神,现就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
免租期限
对2022年承租本区国有企业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受疫情影响的证明材料,凭租赁合同等必要材料,经相关国有企业审核后,可以免除2022年6个月租金,其中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比例免租。
二
受理时间
免租申请受理不再区分第一档和第二档,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三
其他事项
免租其他事项不变,参阅2022年4月15日“嘉定国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上海市嘉定区区管国有、集体企业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公告》。
信息来源:上海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