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鼓励企业技改

  马鞍山市以“真金白银”政策措施为引领,持续激发企业技术改造热情,不断壮大全市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助力制造业实现三年倍增目标。

  对技术改造项目分三个档次给予补助,当年设备总投入(不含税)100万元(含)-200万元、200万元(含)-300万元、3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按设备购置金额的5%、8%、10%给予补助(对其中符合“零增地”扩能或“产线填平补齐”的技改项目,直接按10%最高档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本条政策在马鞍山市原有的支持技改项目建设政策基础上,降低了奖补门槛——设备总投入由300万元以上降低至100万元;提高了奖补比例——从最高8%提高到最高10%;提升了补贴上限——单个项目补贴上限由20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

  对在马鞍山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营业收入(不含外地合并财务报表子公司)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分别奖励企业管理团队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

  对企业在“专精特新”、技术创新、绿色发展、产品研发宣传等15个领域获得国家、省相关荣誉认定的,给予5万-50万元不等的奖励补助。

  对首次新增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连续两年均为规模以上的,分年度奖励企业总额20万元。对首次升规纳入核算的信息产业企业奖励20万元。本条政策在马鞍山市原有的鼓励企业升级为规上企业政策基础上,将两年奖励总额由10万元提高到了20万元,并且对信息产业企业也进行奖励。

  促进企业提升亩均效益,对当年地方财政实际贡献(当年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所形成的地方所得部分)超2000万元,且贡献增幅超20%的A类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增量部分的10%奖励企业管理团队,最高100万元。

  对当年认定的市智能制造标杆示范企业,按照设备(含软硬件)投资额15%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最高2000万元。对企业数字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智能化改造软硬件投资额超500万元的项目,项目正式投产后,按不超过项目设备和软件投入的10%补助,最高300万元。对当年认定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评估等级2A、3A、4A、5A企业,在省级奖补基础上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对年度购置10台及以上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的企业,按购置金额10%给予补助,购置10台以下的企业,按8%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

  面向各类工业互联网平台,每年择优选取最多5个、投资额超100万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按平台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对当年获认定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5G和工业互联网典型场景、新模式示范应用、优秀解决方案,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

  对投入达100万元的新型网络技术改造建设企业内网改造项目,按设备及软件投入20%补助,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


信息来源:马鞍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