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金昌市共为1945家企业(单位)减免失业保险费710万元

   今年金昌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助力企业纾困发展。一季度,共为金昌市1945家企业(单位)减免失业保险费710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今年以来,在新冠肺炎疫情和国内外严峻复杂形势下,人社部门采取“降、返、缓”三个方面的举措,通过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加大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缓缴力度,支持服务业等特殊困难行业企业恢复发展、稳住就业岗位。

   据悉,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其他企业裁员率以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为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去年的60%提高到9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为30%。返还基数是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今年金昌市预计返还1700万元,惠及企业(单位)872家。

   另据了解,金昌市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行业以单位方式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足额缴费的非失信企业,可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缓缴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企业申请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限结束后,用人单位应依法缴纳相应的失业和工伤保险费。


信息来源:信息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