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申报】物联网企业注意!2017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开始申报啦!

物联网企业注意啦!2017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开始申报!本次支持申报的项目包括: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智能硬件产品研发、企业开展标准研究与制定、物联网企业走出去、物联网推广应用活动、物联网应用项目研发、物联网特色应用平台建设。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8月15日。


01第一

申报单位条件


企业需在厦门市注册时间满2年以上(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


第二

申报项目条件

(一)支持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支持物联网感知技术、应用技术、网络技术等关键技术、重点产品研发。

(二)支持智能硬件产品研发。提升物联网高端智能硬件产品的有效供给能力,支持物联网企业研发投入。

(三)支持企业开展标准研究与制定。支持本地企业作为第一企业起草单位主导物联网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的制定。

(四)支持物联网企业走出去。对我市从事物联网开发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参与省外招标项目并中标的,按照标准给予奖励。

(五)支持物联网推广应用活动。支持企业召开面向全国的物联网推广应用活动,按照活动规模及成效给予补助。

(六)支持物联网应用项目研发。支持智能工业、节能环保、旅游交通、公共安全、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智慧社区、数字家庭等领域物联网应用项目的研发,对将应用规模化推广并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的企业给予研发额度补助。

(七)支持物联网特色应用平台建设。支持建设覆盖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的物联网应用服务平台,推广终端、平台、数据、服务一体化运营模式。


"支持物联网企业走出去"项目应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中标的项目,其它项目应为2016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实施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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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


1. 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统一在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局官方网站点击"i经信-资金类项目申报-法人账号"进行注册、登录,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按照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点击右上角"帮助",下载厦门市经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2. 送交纸质件:待申报系统显示申报材料通过预审,并提醒"送交纸质件",企业方可提交纸质件,纸质材料应与上传的电子版一致


第二

申报受理时间


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8月15日

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30日


第三

受理机构


市经信局生产性服务业处,

地址:湖滨北路市政府东楼809室

联系人:唐娟 电话:2896746 

邮箱:xmjxjfwyc@xm.gov.cn)。


不接受快递申报材料。


关于大家最关心的申报后的资金扶持,申报以上7个项目成功后,可得到的资金扶持如下,供大家参考。

根据《厦门市促进物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厦府[2017]45号),申报此次项目可获得以下资金支持:


1.支持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择优给予研发补助,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资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支持智能硬件产品研发。按照研发投总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支持企业开展标准研究与制定。按照行业级、国家级、国际级标准分别给予或补足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4.支持物联网企业走出去。企业参与省外招标项目中标,单个中标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市经信局按合同完成金额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5.支持物联网推广应用活动。对企业召开的面向全国的物联网推广应用活动,视活动规模及成效给予10-20万元的补助。


6.支持物联网应用项目研发。给予应用项目的本市研发单位一次性补助,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7.支持物联网特色应用平台建设。新建不少于10个服务工业、农业、服务业重点领域的物联网应用平台,推广终端、平台、数据、服务一体化运营模式,总投资额超过1500万元的,市经信局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