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宣布,2018年,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在全国选择若干创新资源集聚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需求迫切的重点城市,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通知指出,按照中央引导、地方为主,改革创新、市场导向,政策集成、融合发展的原则,力争经过三年的时间,在重点城市基本构建起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推动产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实现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企事业单位达到100家以上,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小微企业1000家以上等目标。

通知明确,体系建设将主要围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链条等主要任务开展。推动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建立“产、学、研、金、介、用”深度融合的关键技术知识产权创造体系,构建一批对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重点专利池。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可视自身财力情况,探索设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推广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通知提出,中央财政对每个重点城市支持2亿元,2018年安排1.5亿元,剩余资金以后年度考核通过后拨付。相关城市可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投资等方式,统筹用于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业态、促进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财政部将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提出申报的城市开展竞争性评审,确定城市予以支持。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推荐1个城市,计划单列市不占所在省名额,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优先。国家知识产权局、财政部将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年度绩效评估,并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核拨后续支持资金。(来源:中国财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