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商标,不是你想取就能取的

成语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成语有很大一部分是从古代相承沿用下来的,有些成语它甚至代表了一个故事或者典故。在商标注册越来越难的今天,许多人放弃了两个字的商标注册,开始打起了四个字成语的主意,尤其是使用谐音成语来注册商标,这种现象屡见不鲜。据统计,中国成语总量超过了2万条,在商标注册方面,如果能加以利用,这确实是一个庞大的资源库。但是按照近年来不断有成语商标被驳回的个案来看,成语商标注册的前路不会顺畅。

前段时间,刚被驳回的“小蹄大作”商标,将谐音成语能否成功注册成为商标的问题又暴露在了公众面前。“小蹄大作”不是第一个被驳回的谐音成语商标,近年被驳回的“津津友味”、“随芯所欲”、“智力更生”等都存在同样的问题,将原有的成语意思完全否决了,用了与行业相关的谐音字,这种商标在商标局看来都是属于不规范使用成语的商标,被驳回的概率是很大的。这种商标还有一个坏处,一旦注册成功,投入市场使用了,容易对中小学生产生不能正确认知和使用成语的不良影响。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条有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商标使用。所以,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去注册谐音成语商标。

除了不规范使用成语注册商标外,还有一种使用成语注册商标也是存在大概率被驳回的,大家都知道商标注册要求商标具有显著性特征,能够将产品及服务从不同的厂商中区分出来。但是你如果随便用一个成语去注册商标,例如使用“德艺双馨”注册了30类咖啡、茶饮商标,那这种情况就是区分作用不明显,我国商标审查机构在面对这种商标的情况下,会以缺乏显著性特征为由,驳回此类商标的注册申请。这对于注册人也是浪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所以,在申请成语商标时不但要注意其内涵和使用的规范,更要考量在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上是否具有显著性的问题。

其实,目前在禁止注册商标的词汇类目中并不包括成语,这也表明了成语其实是可以作为商标名称进行商标注册的,但是在注册时,一定要注意商标的显著性要求。当然,也不是随随便便什么成语都可以拿去注册商标的,金牌商标也是不建议大家为了名称而名称,一定要选择适用于产品的商标名称。

语言是艺术,商标取名也是一门艺术,找到正确的商标取名法,注册一个好商标,为企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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