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被驳回,这个“锅”谁来背?

申请人1:委托了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事宜,没有成功肯定是代理机构的责任

申请人2:我觉着引证商标和我们商标有很大的差异,为什么会判定近似呢

申请人3:引证商标这企业干嘛的,看他企业性质,应该不会用这个类别的商标啊。

代理机构1:注册的时候就给您说过商标注册不能保证百分百成功的,事情不能赖我们吧?

代理机构2:商标审核员主观判断差异,况且还有商标查询盲期、商标公告期异议。这些我们没有办法控制。

代理机构3:商标被驳回了,引证商标您也看到了,其他申请人早于您申请了近似的名称。

其他申请人:商标注册了就是我的,我注册自己的名字你们管不着

审 核 员:该商标是严格按照我国商标审查标准审查,没毛病!

那您怎么看?

作者本人:我……让“它”自己说!

额…..“它”好像不会说话。

对于这个问题,是很多申请人、代理机构甚至国家商标局也会被躺枪,至今都在纠缠的一个问题。其实商标注册被驳回是商标注册流程中经常发生的一件事情,本人将这件事情看为“常规事件”。

当然,我理解申请人花了钱或者说用了很多年的商标,结果商标没被核准注册,那种烦恼或是气愤需要出气的地方,将气愤发泄在商标注册流程中每个环节的执行者。没错,谁还没个脾气,钱收了事儿没办成还不让发几句牢骚。但是也请发泄完之后理智的去了解一下这个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在这我也要劝一句,这种的发泄于事无补,假如真心要解决问题,还需要想想应该怎么弥补才对,要听一听其他人建议,是复审还是改动后重新注册,这才是明智的选择,不是吗?

还有,我也理解大多数代理机构为什么想赶紧“甩锅”的原因,因为怕申请人“纠缠”,话说到这很多申请人会反感,但事实就是这样,商标驳回他们是见惯了的,但同样也见识了很多申请人的“无理取闹”。道理都能讲的出来,听不听的进去在于听者。所以需要耐心去解释,去理解对方,不是小孩子吵架谁也不让谁,低头就算输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何必那么幼稚。毕竟申请人出了钱、并且选择相信你,商标被驳回,钱你一分也少收,所以理解万岁、和气才能生财,对不对?

码了这么多字,其实就是想说,商标注册是一个需要各方多理解、各方都配合的工作。没必要因商标注册被驳回而把责任全部推给另一方,我相信商标局审核员审查商标时不会倾向或恶意为难某位申请人,都是按照《商标审查标准》严格执行的,只不过每个人的理解不同、主观判断不同以致造成不一样的结果,但人不就是这样吗,人没了这些和机器还有什么区别?!

商标注册可能会被驳回的必然因素:

商标查询盲期;商标代理机构、商标局审核员对商标近似判断的认知、理解不同 商标异议。小创提醒申请人注册商标找一家靠谱的代理公司。

(文章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