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介绍之— —澳门专利申请概览

澳门特别行政区现行的《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97/99/M号法令)在2000年6月6日正式生效实施。随着此法令的生效,澳门特别行政区工业产权法律制度本地化的目标得以实现,奠定了澳门工业产权制度的基础,将专利、药品及植物药剂产品之保护、半导体产品拓朴图、设计及新型、商标、营业场所名称及标志、原产地名称及地理标志、嘉奖等统统纳入工业产权法律的保护范围。

申请类型 

发明专利,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专利(又称实用新型专利)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作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设计及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两者的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可授予专利的条件

只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均可获授予专利。

申请语言

中文或葡文

发明专利

1F申请方式

(一)直接向澳门经济局申请发明专利注册(需实审)

提交申请并缴付有关费用;

若申请资料符合规定,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经济局刊登有关申请公告。自刊登公告日起至授权日止,任何第三方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申请人应在提出主申请或分案申请之日起计7年内,递交实质审查申请,并缴纳实质审查费用,否则有关的注册申请将被驳回;

发明专利注册申请获批准后,有关注册编号、权利人名称及批示日期等资料将公布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中;

申请人应在核准注册的批示公布日起1个月的上诉期届满后,或当有上诉提出时,在获知法院的确定裁判后 5个工作日,领取注册证。

2F办理时间

批准注册的时间将视撰写审查报告书所需的时间而定;

发给注册证需5个工作日。

3F申请方式

(二)向澳门经济局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之发明专利延伸(无需实审)

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为获得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保护:

提交延伸申请并缴付有关费用;若有关专利申请于内地尚未公开,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应附上内地已受理有关申请的证明文件,待内地公开有关申请后,尽快补交「发明专利申请公布说明书」;

若申请资料符合规定,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经济局刊登有关申请公告;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后的3个月内,申请人应向澳门经济局递交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及「专利说明书」;

发明专利延伸申请获批准后,有关延伸编号、权利人名称及批示日期等资料将公布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中;

申请人应在核准延伸的批示公布日起计1个月的上诉期届满后,或当有上诉提出时,在获知法院的确定裁判后5个工作日,领取注册证。

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专利的权利人,为获得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保护: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后的3个月内,向经济局提交延伸申请,以及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和「专利说明书」,并缴付有关费用;

发明专利延伸申请获批准后,有关延伸编号、权利人名称及批示日期等资料将公布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中;

申请人应在核准延伸的批示公布日起计1个月的上诉期届满后,或当有上诉提出时,在获知法院的确定裁判后5个工作日,领取注册证。

4F办理时间

若文件齐备,批准延伸需时约3-4个月;

发给注册证需时5个工作日。

5F年费缴纳方式

发明专利的存续期自申请日起计20 年。发明专利年费自申请日起计算,首三年的年费已包含在注册申请费内,其后每年的年费(包括已获准注册及尚未获准注册的专利)需在有关专利的上一年度到期日届满前的6个月内缴纳。

实用专利注册

1F申请方式

提交申请并缴付有关费用;

若申请资料符合规定,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经济局刊登有关申请公告。自刊登公告日起至授权日止,任何第三方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申请人应在提出主申请或分案申请之日起4年内,递交实质审查申请,否则有关的注册申请将被驳回;

实用专利注册申请获批准后,有关注册编号、权利人名称及批示日期等资料将公布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中;

申请人应在核准注册的批示公布日起1个月的上诉期届满后,或当有上诉提出时,在获知法院的确定裁判后 5个工作日,领取注册证。

2F办理时间

批准注册的时间将视撰写审查报告书所需的时间而定;

发给注册证需时5个工作日。

3F年费缴纳方式

实用专利的存续期自申请日起10 年。实用专利年费自申请日起计算,首两年的年费已包含在注册申请费内,其后每年的年费(包括已获准注册及尚未获准注册的专利)需在有关专利的上一年度到期日届满前的 6个月内缴纳。

设计及新型注册

1F申请方式

提交申请并缴付有关费用;

若申请资料符合规定,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2个月后,经济局刊登有关申请公告。自刊登公告日起至授权日止,任何第三方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申请人应在提出主申请或分案申请之日起计30个月内,递交实质审查申请, 否则有关的注册申请将被驳回;

设计或新型注册申请获批准后,有关注册编号、权利人名称及批示日期等资料将公布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中;

申请人应在核准注册的批示公布日起1月的上诉期届满后,或当有上诉提出时,在获知法院的确定裁判后5个工作日,领取注册证。

2F办理时间

批准注册的时间为刊登申请公告后 12个月内;

发给注册证需时 5个工作日。

3F年费缴纳方式

设计或新型的存续期自申请日起25 年。设计或新型的年费自申请日起计算,首五年的年费已包含在注册申请费内,其后每年的年费 (包括已获准注册及尚未获准注册的设计或新型) 需在有关专利的上一年度到期日届满前的6个月内缴纳。

(文章整理自澳门经济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