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00万资助!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省级以上两化融合可以申报啦!

最高500万资助!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省级以上两化融合可以申报啦!

关于申报2018年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第二批)的通知

申报时间:10月10日-10月16日

资助金额:30万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二)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按规定依法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

(三)申请初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未获得过本类奖励;

(四)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再给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一)对经国家科技部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二)《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文件印发之日(2018年4月18日)起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三)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关于开展深圳市2019年度省级以上两化融合项目奖励扶持计划的申报通知

申报时间:10月09日-10月24日

资助金额:500万

一、支持领域

支持信息化与工业化(以下简称两化)融合项目,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

具体包括:支持经工信部、广东省经信委评定的两化融合类试点、示范项目(以下统称省级以上项目)。重点支持经工信部、省经信委评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服务机构,及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

二、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限制。每个项目奖励额不超过500万元。其中:

1、对经工信部、省经信委评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

2、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试点企业,每家奖励50万元。

3、对经工信部评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每家奖励50万元。

4、对帮助我市试点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贯标服务机构,每通过评定1家奖励5万元。每家服务机构每年奖励额不超过150万元。

5、对经工信部评定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每个奖励50万元。

6、对经省经信委评定的“互联网+”创建小镇项目,每个配套支持200万元。

7、对经省经信委评定的“互联网+”试点项目,每个奖励50万元。

8、对首次入选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的平台服务商,每家奖励200万元。

9、对首次入选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的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商,每家奖励150万元。

10、对省级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项目,每个奖励500万元。

(二)资助方式:无偿资助,自愿申报、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的法人企业、社团组织或机关事业单位。

2.项目单位成立时间满1年。

(二)选项条件

1.经工信部、省经信委评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试点企业已正式启动贯标。

2.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贯标试点企业。已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且证书未失效。

3.帮助我市试点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贯标服务机构。

(1)具有2名以上专职的持证咨询师。“持证”指持有效的全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技能合格证书,包括中国两化融合服务联盟签发的《全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考试合格证书》或《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技能测试》合格证书。

(2)持证咨询师在申报单位连续服务时间满1年。

(3)贯标服务机构应与试点企业直接签订贯标咨询服务协议,并直接提供贯标咨询服务,不支持转包服务方式。

(三)其它条件

1.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多头申报。

2.申报单位如存在《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形的,不予资助。

3.贯标试点企业应在全国“贯标工作跟踪服务系统”中完成注册,并及时填报和更新贯标工作进展情况。

(文章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