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及雇主责任险

日前召开的全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和养老机构雇主责任保险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继续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把所有的养老机构、其他为老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纳入全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障中,年内养老机构责任险及雇主责任险投保率必须达到100%,让这一惠民政策惠及每一个养老机构和与之相关的家庭。

据了解,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参保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城市公办、社办养老服务机构、敬老院和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养老机构雇主责任保险参保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城市公办、社办养老服务机构、敬老院和农村养老服务机构,以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服务组织、社区养老设施(含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中的从业人员。在保费标准方面,养老机构责任险保费标准为150元/床/年,各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门核定的床位参保,省民政厅按参保机构实际支付保费标准的40%(即60元/床/年)给予补贴。雇主责任保险保费标准为200元/人/年,投保后新增加的工作人员,需要及时办理保险,省民政厅按参保机构实际支付保费标准的40%(即80元/人/年)给予补贴。

甘肃省于2015年启动了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2017年扩展建立了养老机构雇主责任保险制度。记者注意到,在保障内容方面,2018年的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方案不但提高了保障标准,还新增了附加险种。 

(文章来源:甘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