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商标除了注册还可以进品牌化!品牌化的好处
为了保护我们的商标权我们可以进行商标注册,商标注册不仅利于打造品牌效应,提高产品知名度,更重要的一点就是通过商标注册申请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防止假冒,为申请驰名商标做准备。今天小创就跟大家一起观看一则案例:
近日,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以“擅自生产和销售《实用《新华字典》(全新版)》”等打着“新华字典”名义的辞书,导致严重的市场混淆,侵害了自己的商标权为由,起诉华语教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常竞争。法院判定华语出版社立即停止涉案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商务印书馆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支出27万余元。
这一判定不仅维护了“新华字典”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也确定了“新华字典”为未注册驰名商标。虽然“新华字典”并未注册,但是"新华字典"已经在全国范围内被相关公众广为知晓,从商务印书馆使用"新华字典"持续的时间和销售数量来看,近60年间"新华字典"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销售数亿册,销售量巨大,销售范围非常广泛,已获得较大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因此,"新华字典"构成未注册驰名商标。随意在未注册情况下也无需担心维权问题,司法机关自会主持公道。
所谓"未注册驰名商标",是指商标的使用者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或者尚未来得及注册商标,或者注册申请尚未被核准,但事实上,经过宣传和使用,该商标已在相关公众中有了很高知名度,为大家认可。
现行《商标法》中明确规定,已被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要意识到某些驰名商标虽然未注册,但是仍收到法律保护。但是在此小创要提醒商标持有人应及时注册驰名商标,避免陷入纠纷。
(文章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