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文字商标注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文字商标注册是指纯粹使用文字(汉字,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和外国文字或字母)、数字所构成的商标。通常也就是指根据《商标法》第八条中有关商标六要素组合规定中仅用:文字、字母、数字及其组合所构成的商标。

(一)有带有一般含义的词语组成的商标。例如,“三洋”(电视机),“凤凰”(自行车)等;

(二)由两个或几个带有一定含义的词汇简化拼合而成的商标。例如,“上药”(六神丸),即由“上海中药制药厂”简化而来的。

在商标“家族”中,文字商标是当之无愧的“老大哥”。文字商标的特点是直观、易记、便于呼叫和宣传。同时,语言的地域性特点又将同一文字商标“幻化”作不同的表达形式。但是对于国内企业来说,自己的汉字商标才是“万变之宗”,不可缺少,需要优先保护。

(三)查询商标名在该类别是否有相同或近似(专业性非常强)

(四)递交资料,商标局收了申请资料以后15-30天会下发国家受理通知书

(五)初步审查通过,进入3个月的公告期

文字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

(一)文字商标如同其它商标一样,一经核准注册,不得擅自变更书写方式或增删文字。为了保证商标的显著性,不致与指定商品产生混淆,在文字的运用上不得使用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法律禁止使用的词语。

(二)《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2、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3、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4、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5、文字商标注册费用

6、文字商标注册文字商标设计原则

文字的主要功能是在视觉传达中向大众传达作者的意图和各种信息,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考虑文字的整体诉求效果,给人以清晰的视觉印象。

文字的设计要服从于文字商标风格特征。文字的设计不能和整个作品的风格特征相脱离,更不能相冲突,否则,就会破坏文字的诉求效果。一般说来,文字商标文字的个性大约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视觉性、创造性

根据文字商标注册主题的要求,突出文字设计的个性色彩,创造与众不同的独具特色的字体,给人以别开生面的视觉感受,有利于作者设计意图的表现。设计时,应从字的形态特征与组合上进行探求,不断修改,反复琢磨,这样才能创造出富有个性的文字,使其外部形态和设计格调都能唤起人们的审美愉悦感受。

(文章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