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项目奖励
2019-11-15 15: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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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创业项目。
经市创业指导专家评审进入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的创业项目。
经市创业指导专家评审进入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的创业项目,给予入库项目奖励。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中的创业项目被5人以上采用的,给予优质项目奖励。入库项目奖励标准为:2000元/个;优质项目奖励标准为:5000元/个,并向社会重点推介。
一、申请流程
1.项目申报人登录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在线填写《厦门市创业项目申报表》后。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受理后,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和批准后纳入“厦门市创业项目库”。
2.进入项目库的项目申报人在参加当年创业项目推介会时,将创业项目奖励申请材料提交至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受理后,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网上公示5天,经市人社局和财政局核定后将奖励金转入申请单位或个人银行账户。
3.优质项目奖励申报人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受理后,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网上公示5天,经市人社局和财政局核定后将奖励金转入申请单位或个人银行账户。
二、申请材料
(一)《创业项目奖励申请表》(系统生成,打印后签名);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有效账户银行卡复印件( 备书“本卡账户为创业项目奖励金申请账户”、签章、日期);
(四)申请优质创业项目奖励,还需提供该项目带动经营实体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该政策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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