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申报】截止12月底正在申报的项目
申报导读
12月8日
1、2018年度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
12月22日
2、2018-2019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
12月31日
3、创业项目奖励
4、2017年厦门市专利资助资金
5、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6、2017年度海沧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7、海沧区:新入统企业奖励
8、火炬高新区:落实市“双百计划”创业场所扶持政策
壹
2018年度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
截止时间
12月8日(星期五)
2
申报条件
一、项目概述
重点支持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各类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各项目单位要充分论证,引进专家及其来华时间等信息要尽量准确,经费申请额度要依据有关经费标准测算,据实填报各项信息,保证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报。不要拼凑“大”项目。
(二)在填报引进专家项目类别时,首先根据行业领域选择战略产业、企业创新、现代农业、社会发展四类人才引进项目其中一类填写项目申报表,之后根据引才层次选择申报项目是否属于首席或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可单选、多选或不选。
(三)“外国专家组织项目”不再单列,项目单位可按相关项目类别进行申报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国家外国专家局将通过组织国内专家评审等流程进行统一审批。
3
联系方式
市外国专家局。
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1113。
联系电话:0592-5366613
传真:0592-5116399
电子邮箱:ly@xmrs.gov.cn
贰
2018-2019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
截止时间
12月22日(星期五)
2
申报条件
一、项目概述
通过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可享受最高50万元的贷款贴息,更易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同时优先推荐各级财政扶持资金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市辖区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除外,参考工信部等部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以销售收入或总资产为参照值,不参考人数);
2.企业经营3年(实际经营至少从2014年开始)以上;
3.企业近三年未出现连续亏损;
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近三年没有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污染、纳税等方面违法违规记录。
(二)最具成长性中小微企业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申报前2年平均销售收入与利润均有增长;
2.信用等级为中小微企业AA-以上(信用等级于企业提交纸质材料后,由主办方委托的评级机构评定,企业无需自行评定);
(三)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信用等级为中小微企业A-以上(信用等级于企业提交纸质材料后,由主办方委托的评级机构评定,企业无需自行评定);
3
联系方式
厦门市市中小企业协会
联系人:陈明钦、张颖欣
电话:2218117、2206315
传真:2218317
资料报送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楼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大厅受理窗口(非矿大厦旁)
收件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45,下午14:30-16:45
叁
创业项目奖励
截止时间
12月31日(星期日)
2
申报条件
一、项目概述
经市创业指导专家评审进入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的创业项目,给予入库项目奖励。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中的创业项目被5人以上采用的,给予优质项目奖励。入库项目奖励标准为:2000元/个;优质项目奖励标准为:5000元/个,并向社会重点推介。
二、申请流程
1.项目申报人登录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在线填写《厦门市创业项目申报表》后。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受理后,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和批准后纳入“厦门市创业项目库”。
2.进入项目库的项目申报人在参加当年创业项目推介会时,将创业项目奖励申请材料提交至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受理后,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网上公示5天,经市人社局和财政局核定后将奖励金转入申请单位或个人银行账户。
3.优质项目奖励申报人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受理后,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网上公示5天,经市人社局和财政局核定后将奖励金转入申请单位或个人银行账户。
3
联系方式
该政策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925205501
肆
2017年厦门市专利资助资金
截止时间
12月31日(星期日)
2
申报条件
一、项目概述
重点扶持我市拥有专利权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厦门户籍居民,按照资助项目的不同,最高可获的专利资助达30000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专利的权利人;
(二)申请PCT国际阶段资助的专利必须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
(三)专利权属明确。
三、支持方式
(一)通过自主研发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7000元;维持专利权满6年以上的有效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
(二)小微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600元;
(三)小微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得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600元;
(四)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并获受理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要求同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每件资助5000元;
(五)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3万元,获得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万元;维持专利权满6年以上的有效国外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万元;同一年度同一申请人获资助额度最高可达到100万元;
(六)获得国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000元;多件外观设计专利合案申请的,按一件给予资助;同一年度同一申请人获资助额度最高3万元;
(七)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专利发明人1000元;对获得国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且发明人或设计人为在校学生的,每件奖励学生发明人或设计人500元;
(八)对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试点)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得首件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1万元/家奖励;对小微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得首件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给予1000元/家奖励。
前款第(一)——第(八)项所列专利资助及奖励申请,应当在该专利获得授权之后一年之内申请,维持专利权满6年以上的资助申请除外。
3
联系方式
申报网址:厦门市知识产权局网上申报系统http://222.76.243.55:7001/xmzscq/person/logon!logon
(系统注册环节)市知识产权局协调处 5077902
(审批环节)思明区知识产权局:5896754
湖里区知识产权局:5569926
海沧区知识产权局:6589373
集美区知识产权局:6665218
翔安区知识产权局:7887589
同安区知识产权局:7039878
伍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截止时间
12月31日(星期日)
2
申报条件
一、项目概述
专利维权援助按核定后的调处费、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等费用实际总支出额,给予不超过50%的援助,单项援助不超过5万元,优先支持涉外专利纠纷胜诉的当事人。
二、申报条件
1.因经济困难无法支付专利维权费用的个人;
2.依法应对专利维权诉讼,对胜诉的专利维权诉讼的企业或者个人;
3.为企业涉及较大影响的专利维权诉讼和涉外专利纠纷提供专业知识辅导、法律法规咨询、诉讼委托代理等智力援助服务的专家、中介机构、社团组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3
联系方式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 吴云玲
联系电话:12330
邮箱:xiamen12330@xm.gov.cn
陆
2017年度海沧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截止时间
12月31日(星期日)
2
申报条件
一、项目概述
面向海沧区企业,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范围
1、重大科研课题的研究、新产品研制、新技术和新工艺开发、新品种引进、中间试验;
2、新专利、专有技术、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
3、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农业科技创新;
4、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工业产业等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发展的科技项目;
5、促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的项目;
6、软科学研究和社会发展项目;
7、其它有利于本区科技事业发展的项目。
(二) 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研发或产业化工作的科技人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2、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在海沧区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或在区政府其它相关部门多头申报;
3、已承担区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承担单位,若有项目未到期或到期未验收的,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计划项目;
4、申报单位应严格审查本单位科技人员上报的项目,并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
申报方式
请先登录海沧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办理(http://hckj.haicang.gov.cn:9090/),
网上审核通过之后将纸质材料提交到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综合窗口办理。
柒
海沧区:新入统企业奖励
截止时间
12月31日(星期日)
2
申报条件
一、项目概述
前一年年底规下转规上的我区工业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 同比增长 20%(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当年度新投产并 纳入我区规上工业统计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二、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地在我区且当年度区级税收、产值统计归属我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2.根据厦海政 [2017]34 号,除“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之外,其 他条款的补助金额累计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区级税收留成。
3
联系方式
地址:海沧滨湖北路 9 号区政府大楼三楼经信局 1316
联系人:张春玲
联系电话:6892274、13950045019
捌
火炬高新区:落实市“双百计划”创业场所扶持政策
截止时间
12月31日(星期日)
2
申报条件
一、项目概述
该政策旨在落实厦门市“双百计划”关于“可获得所在区或园区提供不少于100-5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五年内免交租金”的扶持政策。
二、申报条件
1.已落户火炬高新区的“双百计划”人才项目从入选文件发布的次月起计算,5年内给予租金补贴。其中,入选“515”工程的“双百计划”人才项目从实际享受租金补贴起计算;
2.新落户的“双百计划”人才项目从企业在火炬高新区工商注册时间的次月起计算,5年内给予租金补贴。
3
联系方式
火炬管委会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梁璐
联系方式:538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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