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入库奖励/成长型工业企业扶持办法

摘要
首次认定的成长型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主要申报条件

  首次认定为集美区成长型工业企业。

支持方式

  首次认定的成长型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申报材料及方式
  1.《集美区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请审批表》3份(可在集美区政府http://www.jimei.gov.cn/-办事服务-区属部门“惠企惠职”本事项办事指南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由收件部门从电子证照库调取;
  3.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原件一份;
  4.成长型工业企业认定证书(提交原件核验后由窗口人员复印留存)。
  以上所需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
  (以上材料均为A4纸)
  备:第4项可容缺受理,无信用不良记录企业签署信用承诺书可容缺办理,企业需于3个工作日内补齐资料。
联系方式
  办理时间及地址
  1.申报受理:1年1次,每次半个月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材料报送:将纸质材料送到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行政服务中心一层29号惠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