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当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福建省境内依法纳税;
        2.企业申报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须满足《智能制造典型场景项目指南(2023年)》中16个环节的45个智能制造典型场景有关要求。申报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须满足《智能制造工厂项目指南(2023年)》要求;
        3.申报企业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地位,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需在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其中,申报示范工厂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国家标准《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二级及以上;
        4.申报企业近3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扶持内容:
        市工信局将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择优推荐上报省工信厅,并在下一步工作中优先推荐申报工信部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
三、申报材料:
        申报书、自评估报告一式三份报送厦门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并将Word版申报书、汇总表以及PDF版自评估报告同步发送至邮箱:xmjxjlyz@xm.gov.cn,xmznzz@163.com。
四、咨询电话:
        创业树全国热线:400-6316-883。
五、申报指南: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按通知要求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申报书、自评估报告一式三份报送厦门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并将Word版申报书、汇总表以及PDF版自评估报告同步发送至邮箱:xmjxjlyz@xm.gov.cn,xmznzz@163.com。
六、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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