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软件信息企业租金补贴兑现的通知 
 
  根据《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思明区引进和培育优秀软件信息企业六条措施的通知》(厦思政〔2017〕55号)和《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修订思明区引进和培育优秀软件信息企业六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厦思科信〔2019〕8号),我局现开展租金补贴兑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思明区所属软件信息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含)
 
  2、办公地址在软件园二期周边,“软件园二期周边”包括吕岭路以南和以北两个区域。
 
  以南区域包含两个部分:
 
  (1)东至前埔东路,西至洪莲路,南至洪莲中路——前埔中路,北至吕岭路;
 
  (2)东至环岛东路,西至会展路,南至会展北路,北至吕岭路。
 
  以北区域:东至环岛东路,南至吕岭路,往西、往北至与湖里区交界处(不含软件园二期)。
 
  二、补贴标准:
 
  补贴方式为按照年度给与一次性补贴,此次申报年度为2018年度:
 
  1、500㎡≤办公面积<1000㎡,一次性补贴10万元;
 
  2、1000㎡≤办公面积<1500㎡,一次性补贴20万元;
 
  3、1500㎡≤办公面积≤2000㎡,一次性补贴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思明区软件信息企业租金补贴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8年度审计报告;
 
  4、房产证复印件、场地租赁合同、发票及银行流水单原件及复印件;
 
  5、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公司出具的场地平面示意图及报告(须标注面积、功能分区等);
 
  6、国地税所属期纳税证明。(2018年1月-2019年6月)
 
  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其中第1、5、6项为原件,第2、3、4项为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注意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属街道,街道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8月20日前提交至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梧村大厦501室)。
 
  联系人:章熹    联系电话:2668009 
 
  附件:《思明区软件信息企业租金补贴申请表》
 
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