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厅、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省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2019-07-05 10: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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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厅、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省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省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闽工信函服务〔2019〕282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有关部门、集团(控股)公司,有关高校及科研机构、行业协会:
为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中的智力支撑和产业推广公共服务机构,促进我省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根据《福建省发展服务型制造实施方案(2017年-2020年)》(闽经信服务〔2016〕616号)和《福建省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和扶持实施细则》(闽经信服务〔2017〕18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申报第四批省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应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并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编写申报书(省工信厅门户网站可查阅并下载),提交相应材料(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在书脊处注明申报单位名称,一式2份)。
二、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工信厅。有关高校(含部属高校)及科研机构、省属企业可向省直主管单位(省控股集团)提出申请,由省直主管单位(省控股集团)初审后报省工信厅。省级行业协会直接向省工信厅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20日。
三、省工信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后,从中择优确定第四批省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名单。
联系人:省工信厅生产服务业处 左烨、黄春莺
电 话:0591-87822094、87822360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603室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