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申请专利还能获得万元政府补贴!2018专利资助补贴政策

根据专利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18年6月底,我国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拥有量共计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件。近两年我国专利申请量逐年增长,这和我国专利政策的改革有很大关系。

以前,我们申请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按照专利费用的相关规定,从提交申请到获得授权6年后所需要的费用约为8000元。现在,按照新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我们需要支付的相关费用不到2000元!专利费用减缴优惠政策确实给专利申请人和企业带来了实惠。

我们知道专利可以申请费用减缴,但很多专利申请人可能不清楚,其实每个省市对于专利申请都是有专属资助补贴政策的。下面小编先来为您介绍下2018年发明专利拥有量排名前5位的省市的专利资助补贴政策。内容重要,建议大家收藏!

北京市专利资助补贴政策

一、 对国内专利的资助

1、发明专利授权后,单位申请人每件资助申请费用1500元,个人申请人每件资助申请费用1000元;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申请费用150元。

委托本市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国内发明专利的代理服务费,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

注:

(1)择优资助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的第七、八年年费,资助金额每件每年不超过500元;

(2)小微企业发明专利授权后前三年度年费,按费用减缓后的金额标准予以资助;

(3)向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提交发明(标准)专利并获得授权(注册)的,按照国内发明专利资助标准办理;

(4)单位申请人年度获得本条所规定的专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个人申请人年度获得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对向国外申请专利的资助

1、在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个国家每件资助不超过2万元;

2、在其它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个国家每件资助不超过1万元。每件发明专利资助不超过五个国家。

注:

(1)资助费用包括资助申请人向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向国内专利代理机构支付的专利代理服务费用;

(2)单位申请人年度获得本条所规定的专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个人申请人年度获得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上海市专利资助补贴政策

一、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项目和金额:

1、申请费(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和优先权要求费),在专利申请受理后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

2、实质审查费、授权费(包告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按实际缴纳的金额资助。

3、授权后第二年、第三年的年费,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

4、专利代理费,在授权后按每项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资助。

二、国内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资助项目:

申费(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和优先权要求费)和授权费(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实用新型按实际缴纳金额的50%资助,外观设计按实际缴纳金额的60%资助。

三、申请港澳台地区专利资助的,每项专利的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

四、资助申请人申请国外专利资助的,每项发明专利资助不超过5个国家,每个国家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每项外观设计专利不超过3个国家,每个国家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

广州市专利资助补贴政策

一、国内(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授权后对专利权人的资助:

1、对职务发明专利,资助4,300元/件;

2、对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2,500元/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发明专利,资助850元/件;

3、对首次获发明专利的,增加资助2,000元;对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增加资助1,300元/件。

二、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后对专利权人的资助:

1、获得美国、日本、英国、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的,资助40,000元/件;

2、获得“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的,资助20,000元/件;

3、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的,资助10,000元/件。

注:每件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80,000元。

三、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进入国家阶段(国外)后对专利权人的资助:

1、职务申请人的,资助10,000元/件;

2、非职务申请人的,资助5,000元/件。

四、对专利权人发明专利年费的资助:

申请资助时处于有效状态的发明专利,自申请之日起维持6年以上的,分两次给予资助,第一次:维持6年的,资助1,800元/件;第二次:维持7~9年的给予一次性资助,其中:维持7年的资助1,500元/件,维持8年的资助3,000元/件,维持9年的资助4,500元/件。

五、对发明专利授权大户的资助:

1、对上一年度发明专利授权20件以上的专利权人给予奖励性资助30,000元,并按等增级数,每增加20件,增加资助30,000元;

2、对曾经获得上述资助的专利权人,当年再次申请该项资助的,只对上一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减去已获资助年份的最高授权量的增量部分按上述标准给予资助。

六、对专利代理机构的资助:

代理我市发明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的,资助500元/件。

江苏专利资助补贴政策

根据财政资金情况,对2017年度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利择优资助。

一、 进入外国国家(地区)公布阶段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委托国内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经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进入外国国家(地区)公布阶段,国家公布日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资助申请和审核阶段专利申请处于正常审查状态,具有授权前景,且未获得过省级专利资助的,按照专利申请地国家(地区)费用标准分类定额资助。

二、在国(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1、经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在外国国家(地区)获得授权,授权日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资助申请和审核阶段专利权处于有效法律状态,无权利纠纷等问题,按照专利授权地国家(地区)费用标准分类定额资助。

2、经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在港、澳、台地区获得授权,授权日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资助申请和审核阶段专利权处于有效法律状态,无权利纠纷等问题,每件资助万元。

3、受让取得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国(境)外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权,在国(境)外获得授权,授权日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资助申请和审核阶段专利权处于有效法律状态,无权利纠纷等问题,按照专利授权地国家(地区)费用标准分类定额资助。

三、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外国国家(地区)获得授权且在授权地产业化的企业专利(不包括受让获得专利权),且无权利纠纷等问题,经专家评审,择优选定10个产业化项目,每个奖励20万元。

注:同一申请人的国(境)外专利,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同一申请人的港、澳、台地区授权专利,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

浙江专利资助补贴政策

一、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因素。

是指对我省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按每件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专利奖项奖励因素。

1、新评上国家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奖的,金奖奖励50万元,优秀奖奖励10万元;

2、新评上省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奖的,金奖奖励10万元,优秀奖奖励5万元。

三、发明专利引进转化因素。

是指从省(境)外非关联企业首次引进、无专利权法律争议、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直接用于本企业转化后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根据受让人支付的转让(许可)使用费实际支付金额分档定额补助,省财政其他科技专项已给予相关补助的相应扣除。

1、实际支付金额高于50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2、实际支付金额高于100万元(含)低于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

3、实际支付金额高于50万元(含)低于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25万元;

4、实际支付金额低于50万元的不予补助。

其实每个省市都有自己专利资助补贴政策,如果大家没有看到自己省市的专利补贴政策也不用着急。好内容不怕晚,创业树小编日后会进行专题更新,逐一介绍各个省市的专利补贴资助政策的!欢迎大家点赞,收藏,持续关注!

(文章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