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注册在11类,是否可以把商标用到9类的商品上面吗?不标R、不标TM,商标是图形具有显著性。

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已经在11类上注册,现在想要在第9类上使用,需要另外就第9类的商品申请商标专用权,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并且有可能对别人构成侵权。


一、先帮题主整理一下问题背景:

◆ 权利基础:题主有一枚注册商标,于2009年被核准注册,注册类别为第11类,但未在第9类上申请注册;

◆ 目的:题主想在第9类上使用上述商标图样(前提:不标圈R、不标TM);

◆ 妨碍:他人在第9类上注册了一个商标,该商标图样与题主的商标图样“有明显区别”,但却导致题主的商标在第9类上“无法再注册了”;

◆ 顾虑:(1)题主在第9类上使用自己的商标图样,是否会对他人第9类注册商标构成侵权;(2)在国内销售商品是否必须有商标。


二、我对题主问题的分析:

1. 商标能否不经注册直接使用?

2. “不标圈R、不标TM”对商标侵权的定性是否有影响?

3. 题主在第9类商品上使用自己的商标图样是否对他人第9类注册商标构成侵权?

3plus. 如果构成侵权,题主对他人第9类注册商标能做什么主动出击?

4. 如果题主为了规避侵权风险,决定放弃使用该商标,那么在国内销售的商品是否必须标贴(其他)商标?

另外,商标注册人超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不能使用其注册商标。如果你的图形商标与11类已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你在11类使用,则是商标侵权。


三、根据上述分析,我的回答如下:

1. 可以使用,但是不能和已注册商标发生冲突;

2. 没有影响,如果你的使用构成商标侵权,无论是否标圈R和TM,都不影响侵权认定。但是,未注册商标本来就无权使用圈R,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对这种行为予以制止并进行处罚;

3. 根据法律规定,“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满足这2个条件就侵权:(1)商标近似(商标长得像,比如“康师傅”和“康帅傅”),(2)商品类似(产品差不多,比如“夹克”和“外套”)。满足前面2个条件的,大部分都导致混淆了,虽然有例外情况,与题目关系不大,这里不展开详谈。

根据题主描述,他人的第9类注册商标和题主的商标看起来是不完全相同的,但妨碍了题主的注册,所以可能长得挺像。我不知道妨碍题主注册商标的判断是从何得出的?是商标局驳回了你的申请,还是代理机构对你下的断言?最好能给出这2个商标图样供进一步判断。此外,题主未提供商品是否类似的信息(即使题主的商品和他人的商品同在第9类,也不代表2个商品一定类似,仍需进一步分析)。

【以上这2点都是需要题主再进一步说明的,在没有得到更详细的说明前,妄谈侵不侵权没有意义,倒是可以谈谈一个plus问题:如果构成侵权,题主对他人的这枚第9类注册商标能做什么主动出击?】

3plus. 主动出击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如果他人注册第9类商标已满3年,且这3年都没有对商标进行实际使用,题主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2)鉴于前提是构成侵权,那么2个商标应该是很像的,如果题主的商标是自己创作完成的,题主拥有对该商标图样的著作权,那么很可能他人是抄袭了题主的商标、侵犯了题主的著作权,如果他人注册还未满5年,题主可以尝试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3)向他人收购第9类注册商标,或谋求许可使用。

4. 目前,在我国,除了烟草制品,其他商品并不强制要求注册商标,可以自行决定使用商标或不使用商标。如果题主选择不使用商标,则只需考虑商品的标贴是否符合产品质量等相关规定,不需再考虑商标问题。


四、参考法条:

1.《商标法》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四十五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第四十八条 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第五十二条 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烟草专卖法》

第十九条 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