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用厦门生源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摘要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用人单位应为所招用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部分给予补贴,用人单位先缴后补,补贴最高年限为三年,所需经费从市、区就业专项经费中支付。
主要申报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厦门生源毕业生(自毕业时起连续一年以上未以任何方式实现就业)和零就业家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厦门生源毕业生,与其签有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扶持重点

  我市所有用人单位。

支持方式

  用人单位招用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厦门生源毕业生(自毕业时起连续一年以上未以任何方式实现就业)和零就业家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厦门生源毕业生,与其签有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用人单位应为所招用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部分给予补贴,用人单位先缴后补,补贴最高年限为三年,所需经费从市、区就业专项经费中支付。

申报材料及方式
  申报流程: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携带申请材料至窗口办理。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事务分中心二楼办事大厅:
  a) 加盖单位公章的《用人单位招用厦门生源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表格一式两份, 盖公章后一份报就业服务机构,一份用人单位留底);
  b) 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
  是否为厦门生源毕业生以厦门生源毕业生生源库信息为准,经确认为厦门生源的接受申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厦门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低保认定证明。
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每季度首月(即1、4、7、10月份)的11日至当月月底办理,“先缴后补、按季申请、逾期不补”。
  业务受理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事务分中心二楼办事大厅